“福州高速执法”新媒体宣发推广项目磋商公告

作者.  日期.2025-06-03  来源.  浏览.90


“福州高速执法”新媒体宣发推广项目磋商公告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委托,“福州高速执法”新媒体宣发推广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2025-FZSC172

2、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采购项目一览表”。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时间:20250603日至20250610(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购买方式如下:1)直接至采购代理公司办理并填写报名表。(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付款回执、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对应合同包)发邮件至邮箱345420771@qq.com。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

5、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6、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6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8、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本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不予接收。

9、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将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

1)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

2)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官网(

10、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福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中美村大学城福州西收费广场

联系人:俞女士

  0591-8750156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

  话:0591-87767686-8616

联系人:林恒、胡文姬、王斯婷

电子信箱:345420771@qq.com

11、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报名费、磋商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财务联系人:0591-87767686-8621 徐小姐

12、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 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供应商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7.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3、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元)

磋商保证金(元)

采购要求

1

“福州高速执法”新媒体宣发推广项目

1项

200000

0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1. 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合同授予以合同包为单位。

2. 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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